2019年取消营运证公告

汽车

尊敬的各位车主及有关单位:

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,提升运输服务质量,确保道路交通安全,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经市政府研究决定,自2019年1月1日起,将对部分不符合现行标准和要求的营运车辆取消其营运资格证。

具体取消营运证的情况如下:凡是在2018年年度审验中未达到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》要求的车辆;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、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且负有主要责任的车辆。对于上述情况,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,并通过书面通知形式告知车辆所有人。

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此次工作,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营运证的注销手续。同时,我们也鼓励广大车主积极提升自身车辆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,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。

特此公告。

交通运输管理局

2019年1月1日

请注意,以上内容为模拟公告,实际情况应以官方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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